[三国]碧血银枪分章 142

圆月一弯 / 著
 加书签  滚屏 朗读

所谓惯

记住【窝小说网】:LAWOXS.COM

好在赵云总算反应,连忙手臂,将正地的王妩托得更,连连摇头:“

笑话,就算是刚疆场,久战脱之时,王妩。

盘算了许久,在赵云怀里也赖了许久,最终王妩还是决定再等等。等曹的反应再说。

毕竟,还防着曹铁了心地就是杀绝。那赵云的以战止战,怕是就先从曹开始了。

是走到了那步,无论此时再如何筹谋,也别无益

***

的反应得比想象的得多,也直接得多。

当天晚,曹使拜营。

作者有话说:难得六点半就能班,赶~

各位追文的们,最近实在太忙,量保证周有两更,第三更以就是福利了~肯定坑,绝对坑!!!

正文完结还会有俩番外,点播预约中~

谢千雪童鞋扔了个地雷,枫林路童鞋扔了个地雷,阿Lyn童鞋扔了个地雷,在断更到周更的还有地雷,真是

某月森森鞠躬,捂脸继续码字去!

☆、第九十八章

由于马娆之事,公孙续在军中的名望落千丈,再加青州之军由赵云统领多时,又有那么场和曹军明抢明刀的胜仗摆在眼,曹军遣使之事,郡府之中,虽奔走,却极有默契的没多提言半句。

反之,堂点齐了灯,陈匡于左,赵云于右,王妩方方居中而坐。

的反应得太,究竟猜了多少。

曹使荀谌,字友若,瘦瘦,襟直裾挂在倒像是扎了旗的竹竿般。见了堂中这极为反常的座次,微微愣了片刻,而跨门槛的步却是连,背脊笔地径直行到王妩面揖到底。

王妩的心头顿时敞亮。心里有底,眉梢眼角之由自主地几分隐约的笑意

“友若兄。”

陈匡率先站起,向荀谌拱手为礼。王妩或许未必明了这个荀友若的能耐,可却是清清楚楚的。

荀谌奉命与袁绍之甥使当时还在韩馥手中的冀州,说韩馥引袁军入城助之抵御公孙瓒说,更是凭着三寸烂之,游说韩馥州州牧之位,兵血刃为袁绍铺就了州之地,成就了其雄霸北方的最基!

陈匡故意投入公孙瓒帐的“以饲敌”之计,虽然知寥寥,但因着都与错,彼此之间倒也有数面之

只是,自陈匡到了幽州之再没见荀谌,竟是知这个当年头个劝说袁绍可信曹的“故”又是如何反而投到了曹的麾

“子兄。”荀谌礼周全,直起,正好向陈匡回礼,作如行云流,眼底恰到好地流几分“又见故”的

“匡与兄分别多年,却想今却得相见。”陈匡也是知真假的唏嘘慨之等荀谌接话,颇为熟稔地直接留客,“此番既然是友若,万事之外,少得匡地主之宜,多陪兄多饮几杯,。”

在昔,此时已是各为其主。

荀谌神,极捧场地连串好,接着又跟句:“谌此青州,乃是受命主,请青州主事叙,以,临行定然是向子兄多讨几杯酒。”

照理说,青州城外的战,们赢得极为漂亮,曹若想再战,需往别多调兵马,而此番世,以曹的企图心,怕是别的兵马早有布置。那若是想再战,此为青州地界,曹军只需撤军而去,青州兵马属之地的打算,纵然追多也是气的分别,实际却也未必能拿多少好

因而,在这种时机之中遣使,陈匡还真猜透曹此举的目的。然而荀谌此又极有辩才,若知其所图与其相谈,怕是十有□□给绕去。这才以故为名,抢先起话,想得是先摆酒宴,多打几之争,也好探知的意图虚实。

却哪知荀谌这回走得却游说的路线,仿佛全曾打稿似地就这么极其直地将

请青州主事往曹营叙。

陈匡觉得定是听错了。先中的青州主事指的是谁,两军对垒,哪有就这么派个,如此咧咧地说句话,就对方主事乖乖跟着走的?城门的那场厮杀还算什么?

就算这个辩才的荀谌,言和也没这么言法的。开主事往敌营,,还以为昨战,狼狈而败得是们,而非曹军了。

陈匡憋了,探风的话顿时憋在喉咙,半句也接

而说完这句话的荀谌,目光再落在陈匡,转而盯着王妩,目中毫掩饰的探究审视之意看起很有几分刚健倨傲的意味。然而方才的礼数,退之间,却是拿地自然无比。

王妩忽地笑起:“也是,就算是曹青州,也没把能保得住命,可只有去么?”

客气的自认青州主事,而这话说得却是半真半假,讽带笑。陈匡和赵云只当是故意相讥,可荀谌心里却是子翻起了滔天巨。方方正正的张脸,之的倨傲神顿时消之无形。

因为离开曹营时,曹说了和王妩近乎相同的句话。

——“若青州,孤往青州也未尝可。然公孙瓒气犹未绝,公孙续又胡莽,威兄,只能请彼曹营叙了。”

当时,以为曹说的是赵云,而“兄”二字,乃是源于赵云与王妩之谊。但当在门见到竟是王妩居主位而坐时,这才犹如醍醐灌般醒悟。曹中所言的青州主事,竟就是眼这个短褐,灵股山泉般的清丽女子。

“谌离营之时,曹公嘱谌转呈书,曰青州主事之见此书,定会随同归。”荀谌目光闪,从怀中取条素绢布,托于手中,两步。

赵云斜斜跨步,阻住荀谌,半挡在王妩,率先将那绢布接,递到木案展开,同时有些犹疑地看向王妩。

被当成贼防的荀谌也以为意,绢布很自觉地退了两步,间连佩剑都悬,自会直缨赵云之锋。只是退管退,目光却是地落在王妩接绢的手,仿佛看透那皙的指节,看看了那封书函之的每分心绪。

充作书函的绢丝并致,黑的笔墨笔透绢而,绢布的字写得多只能算得是横平竖直,端端正正,比王妩那几乎从脸的笔字好了多少,笔意虽重,构架也牢,落笔却是明晃晃眼即辨的稚生疏。

这是写惯了笔字的结果。

“本是同生,相煎何太急。”

的十个字繁简差别,却是从左至右,用的正是现代的读写习惯。

“哈!”王妩子没忍住,直接

大家正在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