尸子分章 2

(周)尸佼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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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氏原刻收入《湖海楼丛书》,光绪三年浙江书局据以刻为《二十二子》,此次据海古籍版社印浙江书局刻本整理。原刻段落均仍旧改,而加以现代标点。原刻为注,现均改为段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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潇雨整理排录

☆、正文 散见诸书文汇辑

天地四方曰宇,往古今曰宙。

,至阳之,象君德也。五照耀,君乘土而王。

少昊金天氏,邑于穷桑,,互照穷桑。(《御览》三、《事类赋》注、《路史纪》七注、《天中记》、《海录事》

使星司夜,月司时,犹使司晨也。

虹霓为析翳。(《文选》《西都赋》注、《荐祢衡表》注。按《尔雅·释文》:“蜺为挈贰。”注云:“蜺,雌虹也,见《离》。挈贰,其别名,见《尸子》。”疏云:“挈贰,其别名也,文见《尸子》。”是“析翳”当为“挈贰”。孙氏志祖云:“析翳、挈贰,盖也,声转耳。”)

慧星为欃。(《开元占经》五)

为忠。东方为也。是故寍,草木华生,万咸遂,忠之至也。

夏为乐。南方为夏。夏,也;南,任也。是故万,蕃殖充盈,乐之至也。”

秋为礼。西方为秋。秋,肃也,万肃敬,礼之至也。

冬为信。北方为冬。冬,终也;北,伏方也。是故万至冬皆伏,贵践若,美恶减,信之至也。

而夜息,天之也。(《文选·陶渊明杂诗》注)

八极之,有君者,东西二万八千里,南北二万六千里。故曰:天左而起牵牛,地右辟而起毕昴。

八极为局。(《文选·左太冲杂诗》注)

,其方折者有玉,其圆折者有珠。清有(作“”)黄金,龙渊有(作“生”)玉英。

朔方之寒,冰厚六尺,木三寸。北极左右有释之冰。(《初学记》三两引“冰”,作“地冻”,与《广志》相涉而误。《书钞》百五十六,《御览》卅四,《淮南子·坠形)

寒,凝冰裂地。(《文选·林赋》注。《秋繁·循天之篇》云:“是故阳之会,冬北方而,夏南方而皆在至之。为寒则凝冰裂地,为热则焦沙烂石。气之至于是。”)

荆者非无东西也,而谓之南,其南者多也。(《文选·魏都赋》注)

傅岩在北海之洲。

泰山之中有神、阿阁、帝王录。(《初学记》五,《御览》卅九、百八十四、百八十五)

观辰星,察五木,以为

之世,天,故民以渔。(《广韵·九鱼》、《初学记》廿二、《御览》八百卅三、《书钞》十、《路史纪》五)

虙牺氏之世,天,故民以猎。伏羲始画八卦、列八节而化天

神农氏治天雨则雨。五为行雨,旬为谷雨,旬五为时雨。正四时之制,万咸利,故谓之神。(作“故谓之神雨”,作“故曰神雨”,并误。《类聚》二,《御览》十八、百七十二,《路史纪》三注、《余论》,《事类赋·雨赋》注。《书钞》十七引“立四时之制”,百五十三“制”作“序”,《天中记》四又作“节”,并即此“正四时之制”)

神农氏夫负戴,以治天。尧曰:“联之比神农,犹旦与昏也。”(《御览》七十八。《路史纪》三“治”作“有”,末句作“犹民之于晁旦也”。《升庵外集》卅七、《绎史》四作“犹昏之仰旦也”)

神农氏七十世有天,岂每世贤哉!牧民易也。(《御览》七十八。《路史纪》四云:“尸子之言,记为孔子。”《吕氏秋·慎篇》云:“神农十七世有天,与天同之也。”此云“七十世”,未知孰是)

子贡问孔子曰:“古者黄帝四面,信乎?”孔子曰:“黄帝取己者四,使治四方,谋而,(作“计而耦”,误)约而成,有成功,此之谓四面也。”

黄帝斩蚩尢于中冀(《事纪原》十。《逸周书·尝麦解》云:“赤帝分正二卿,命蚩尢于宇少昊。蚩尢乃逐帝,争于涿鹿之河,九隅无遗。赤帝慑,乃说于黄帝,执蚩尢,杀之于中冀,以甲兵释怒。”)。

四夷之民,有贯匈者,有目者,有肱者,黄帝之德尝致之。

尧有建善之旌。(《初学记》廿。任本“建”作“”)

尧立诽谤之木。

尧南址,北怀幽都,东西至月之所入,有余足于治者,恕也。

之言君天者,瑶台九累,而尧屋;黼九种,而尧布;宫中三市,而尧鹑居;珍百种,而尧粝饭菜粥;骐驎青龙,而尧素车玄驹。

舜兼百姓,务利天。其田历山也,荷彼耒耜,耕彼南亩,与四海俱有其利;其渔雷泽也,旱则为耕者凿渎,俭则为猎者表虎。故有光若月,天归之若

舜事养老,为天法。其游也,得六,曰雒陶、方回、续、伯阳、东识、秦,皆国之贤者也。

徙成邑,再徙成都,三徙成国,其致四方之士。尧闻其贤,征之草茅之中。与之语礼,乐而逆;与之语政,至简而易行;与之语,广穷。于是之以媓,媵之以蛾,九子事之,而托天焉。

舜受天,颜;尧以天与舜,颜。知天无能损益于己也(《御览》八十。《纪》十二注作“尧以天与舜,颜;舜受天于尧,亦颜。知天无损益于己也”)。

务成昭之舜曰:“避天之逆,从天之顺,天足取也;避天之顺,从天之逆,天足失也。”(《荀子·略篇》注。《纪》十二“取”作“治”。)

舜云:“从必吉,反必凶,如影如响。”(《御览》八十

舜举三,而四除。何为四?饥渴、寒晦、勤劳、斗争。

古者,龙门未辟,吕梁未凿。河于孟门之溢逆流,无有邱陵、阜,灭之,名曰洪。禹于是疏河决江,十年窥其家,手爪,胫生毛,生偏枯之病,步曰禹步。

山行乘樏,泥行乘蕝。

禹治,为丧法曰:毁必杖,哀必三年,是则救也。故使于陵者葬于陵,于泽者葬于泽,桐棺三寸,制丧三

利除害,为万民种也。

颈乌喙,面貌(作“面目颜”)亦恶矣,天从而贤之者,(作“天独贤之”)好学也。(《初学记》九,又十九,《御览》八十二、三百六十五、三百六十九、三百八十二。“乌”并作“”,今据《纬略》七。刘子《新论·命相篇》亦云:“夏禹颈乌喙。”)

汤问伊尹曰:“寿可为耶?”伊尹曰:“王之,则可为;弗,则可为也。”(《类聚》十八)

汤之德及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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